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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5月21日

佳能摄影比赛

2007年05月21日

主题
在路上
是否有那么一片山水让你流连忘返?
是否有那么一段城墙让你感受历史的沧桑?
是否有满天火烧云让你感受自然的力量?
......
用你的佳能 EOS记录旅程,印象世界
形式单照或组照(1-5张)
内容附上介绍性的文字字数不超过200

征集时间 07年4月1日—07年5月31日
结果公布 07年6月30日

一等奖(1名)EF 70-200mm f/4L IS USM 镜头
二等奖(5名)430EX 闪光灯
三等奖(20名)SELPHY ES1小型照片打印机 
入围奖(200名)EOS二十周年纪念版相机模型

1、参赛者登陆佳能“EOS旅程·印象数码摄影大赛”官方活动网站注册会员获得参赛资格
2、提交的参赛作品必须为佳能EOS拍摄要求原创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必须保留数码照片拍摄信息(EXIF)否则视为无效
3、采用网上投稿方式由参赛作者自行在本次大赛的专题页面上传投稿
4、参赛作品可以通过软件后期适当处理但不可进行合成等手法改变作品原貌
5、参赛者按规定提交详细的拍摄数据和说明上传作品的文件类型仅限 JPEG 格式每幅作品最大不超过500K及2048像素
6、网友在线提交参赛作品后,系统将提示上传成功信息,活动工作人员将审核作品符合要求作品将尽快出现作品展示页中,与本次影赛无关或不符合参赛要求的照片将被删除
7、公布获奖名单后获奖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尽快将本人真实有效信息、身份证影印件及获奖作品的最大尺寸原始数码照片(精度不低于300万像素照片大小不少于1M)发至 eos@dentsu.com.cn 作为领奖的依据若中奖者无法提供有效证明 或与原始注册信息不符则视为无效

1 、参赛者必须拥有参赛作品的版权参赛作品须为本人作品且未经公开刊登发表不得抄袭、 拷贝、仿冒评审后如被检举经主办方查证属实者取消获奖资格取消之奖项不再替补如已领奖项者主办方将追回原奖项
2 、获奖作品的著作权(除署名权外)归佳能(中国)有限公司所有主办方有权将获奖作品不限次数使用于相关的公开展示、刊登、制作、广告、宣传及刊印等不再向作者另付稿酬任何第三方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转载或用于商业目的
3 、参赛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引发的法律后果及责任均应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将有权向参赛者追偿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
4、奖品寄出后若有损坏或丢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主办单位员工及本次大赛的组织工作人员不参加此活动以及评选
6、凡参赛者即视同承认上述所列各项规定
7、佳能(中国)有限公司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 活动截止后网友投票数作为入围作品依据投票数排列在1500位之前的作品获得入围资格

● 活动截止后由10人评委团从入围作品中进行评选

●佳能客户2人

●媒体平台2人

●媒体高人气摄影师3人

●知名摄影师及部分摄影协会理事3人

http://www.canon.com.cn/eospho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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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权解释: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265.com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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